关于更新《江西省医保药品分类与代码数据库(数据更新至12月1日)》的通知

江西省

各设区市医疗保障局,各相关单位:

根据《江西省医疗保障局 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转发国家医保局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22年)〉的通知》(赣医保发〔2023〕2号)和国家医保局医保药品分类与代码数据库更新结果,对《江西省医保药品分类与代码数据库(2022年)》进行更新(其中涉及9个西药中成药药品编码更新,更新过渡期为3个月,过渡期间新老码均可运行,过渡期后老医保药品编码停用)。现印发给你们,请严格按照要求,认真贯彻执行。本通知自2023年12月22日起执行。请省医保监测中心于12月22日零点及时做好信息维护工作。

附件:《江西省医保药品分类与代码数据库(数据更新至12月1日)》

江西省医疗保障局医药服务管理处

2023年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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