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更新《江西省医保药品分类与代码数据库(数据更新至12月22日)》的通知

江西省

各设区市医疗保障局,各相关单位:

根据《江西省医疗保障局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江西省医疗保障局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转发国家医保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23年)>的通知》(赣医保发〔2023〕15号)和国家医保局医保药品分类与代码数据库更新结果,对《江西省医保药品分类与代码数据库(2023年)》进行更新(其中涉及40个西药中成药药品编码更新,更新过渡期为3个月,过渡期间新老码均可运行,过渡期后老医保药品编码停用)。现印发给你们,请严格按照要求,认真贯彻执行。本通知自2024年1月15日起执行。请省医保监测中心于1月15日零点及时做好信息维护工作。

附件:《江西省医保药品分类与代码数据库更新表(数据更新至12月22日)》

江西省医疗保障局医药服务管理处

2024年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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