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关于兵团药品阳光挂网公示期“申投诉” 处理结果的公示(第三批)

新疆

发布时间:2021-11-29        来源: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医疗保障局


各相关药品生产(经营)企业:

根据《关于做好药品集中挂网采购工作的通知》相关要求,现将“申投诉”处理结果(第三批)进行公示:

一、公示时间

2021年11月29日至2021年12月5日。

二、公示信息查看方式

相关企业可登录“兵团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系统”在“药品招标管理”-“阳光挂网”-“阳光挂网公示”中查看公示信息或下载本公示中的附件。

如对公示信息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按《关于兵团药品阳光挂网公示期“申投诉” 处理结果的公示(第二批)》第三条申投诉处理要求对本次公示结果进行质疑或澄清。请各有关企业在公示期内(2021年11月29日至12月5日)认真核实产品相关信息,按要求进行具体操作。

联系电话:0991-4607077,0991-4607069


附件:1.同意申诉的处理结果公示表

2.拒绝申诉的处理结果公示表

3.同意投诉的处理结果公示表

4.拒绝投诉的处理结果公示表




兵团医药价格和招标采购中心

2021年1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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