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6-09-28 来源:眼科医生彭靖凯
近十年来, 全球的近视和高度近视均呈现快速增长趋势, 其中儿童青少年近视呈现发病早、进展快、高度近视比例增加的趋势。在目前全球大约73亿人口中,有20亿左右的近视者。近视人口的快速增加已经成为一个不容忽视的全球公共卫生问题。
在人的屈光发育过程中, 从出生至3岁是一生中屈光度数变化最快的时期, 初生婴儿中, 大部分为+1.50~+2.00 D的低度远视, 伴随着成长, 角膜曲率逐渐平坦, 眼轴逐渐延长, 至学龄期逐步完成正视化的过程, 期间部分儿童开始出现近视并逐渐加深。因此, 0~3岁, 是视觉发育最关键的时期, 0~12岁则为敏感期, 对敏感期的儿童进行科学的屈光检查, 并及早、准确矫正屈光不正, 定期随访, 将有助于减少屈光不正未矫正及近视增长过快所导致的眼部并发症, 降低高度近视致盲的风险。
屈光不正包含近视、远视、散光和屈光参差, 根据年龄和屈光度不同, 矫正的原则相应发生变化。(由于婴幼儿视力检查无法配合,以下数据不包括0-3岁婴幼儿)
正常情况下,电脑验光显示0.25~0.50D可理解为人体生理性状态,不用处理。一般将≥-3.00D称为低度近视,-3.00D~-6.00D(含-6.00D)称为中度近视,≤-6.00D称为高度近视。同理:≤+3.00D称为轻度远视,+3.00D~+5.00D(含+5.00D)称为中度远视,>+5.00D称为高度远视。而当双眼屈光度数相差≥2.50D时(如右眼-3.00D,左眼-6.00D),称之为屈光参差。
近视:
之前,我们认为当学龄前儿童近视度数处于-0.50D至-1.00 D时,如果出现近视症状, 需要对其进行屈光矫正; 若无症状, 可暂时观察, 每6个月随访。当近视度数≤ -1.00 D需矫正。但是随着近视的年轻化发展,现在我们普遍认为,如果在学龄前阶段远视储备已经明显不足(低于+1.00D),可以考虑提前干预,使用低浓度阿托品滴眼液或者使用功能型防控眼镜。
而对于学龄儿童,需要分情况对待。对于视力下降较敏感且有症状的学龄儿童, 任何度数的近视屈光不正均需矫正。而且由于屈光度数和视力并非匹配关系,所以一定要严密关注孩子视力情况,可能孩子度数低的时候主观症状不明显,等度数高了才表达出视力下降,此时可能错过了最佳防控时间。需要强调的是,间歇性外斜视或者有较大外隐斜的近视屈光不正儿童应予全天光学足矫。
另外即使配镜,也不是一劳永逸的,需要每6个月复诊,比较前后两次屈光变化,当变化≥ 0.50 D, 需要新的处方。如果度数只改变0.25 D, 但矫正后视力可显著提高者, 也可给予新处方。
远视:
低度远视的3~10岁儿童, 若无斜视、弱视以及其他视觉问题, 可随访观察。如出现视力下降, 伴双眼视功能障碍或其他功能性视觉问题, 则需要矫正远视。
中高度远视的3~10岁儿童, 需要进行光学矫正。一般认为, 屈光度数> +3.00 D者, 必须进行屈光矫正。高度远视, 特别伴有屈光参差性远视的儿童, 需更加密切随访并早期进行干预。
10岁以上儿童如为低度远视, 通常不需要屈光矫正。但如伴有视觉症状或者双眼视功能问题, 配戴低度数的框架眼镜往往可以缓解相应症状。10岁以上儿童如为中高度远视, 通常需要进行屈光矫正。
同样的,远视患者建议每6个月复诊, 若远视伴有双眼视功能异常、斜视或者弱视者, 建议每3个月复诊, 其中重度弱视建议每月复诊。
散光:
学龄前及学龄儿童若单纯存在>1.50 D的顺规及逆规散光, >1.00 D的斜轴散光需配镜矫正。
初诊发现2.00 D以上散光或随访时散光变化较大者应检查角膜地形图或眼前节分析系统以排除圆锥角膜可能。
散光和远视相同,建议每6个月复诊, 如伴随斜视或弱视, 建议每3个月复诊, 重度弱视建议每月复诊。
特别强调:0.01%低浓度阿托品具有较好的近视控制效果并存在较少反弹, 但其作为药物,需在正规医师指导下使用,切勿自行使用。
关于近视的预防,有研究证明每天2 h或每周10 h的户外活动(主要是户外强光暴露, 眺远放松眼调节,与是否运动无关)能有效降低近视的发病率, 但控制近视增长的效果不明显。因此对于尚未近视的儿童, 增加户外活动可作为预防近视的有效方法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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