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持博物馆、文保单位开展法治宣传、公益讲解、研学体验,让文物保护知识走进校园、社区、乡村、企业;畅通文物保护举报渠道,鼓励公众主动报告文物...
发布日期:2026-04-03 来源: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
2026
法治护航文物保护倡议书
全省各级各部门、社会各界人士、广大人民群众:
2026年3月1日,是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正式施行一周年。为进一步凝聚全社会文物保护合力,努力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省文物局、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省公安厅、省司法厅等联合向全社会发出倡议,以法治为盾、以守护为责,共护三晋文明瑰宝,传承中华历史文脉。
一 增强法治意识,做文物保护的宣传者
深入学习宣传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及《山西省文物保护条例》,准确把握法定职责与行为规范。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将文物保护纳入法治建设、城乡规划、项目建设、文旅发展全过程;广大群众增强法治意识,树立“保护文物、人人有责”的理念,自觉抵制破坏文物、损害文化遗产的行为,让依法保护文物成为全社会共同遵循的行为准则。
二 严守法律底线,做文物安全的守护者
严格执行文物保护法定制度,坚守文物安全底线、红线、生命线。建设项目严格落实考古前置、文物调查评估要求,杜绝未批先建、破坏文物本体及环境;文物管理使用单位全面履行日常养护、安全巡查、消防安防、防灾减灾责任,落实文物安全直接责任人公示制度;基层组织、文物保护员坚守一线,常态化排查隐患,守护文物安全;相关部门强化协同监管,严厉打击盗掘盗窃、倒卖走私、损毁文物等违法犯罪行为,形成执法司法联动合力。
三 履行保护责任,做文化遗产的传承者
坚持不改变文物原状、最小干预、系统性保护、统一监管督察的保护原则和理念,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开展文物修缮、考古发掘、价值挖掘、活化利用。尊重文物历史真实性、风貌完整性、文化延续性,杜绝过度开发、拆真建假、违规改造;推进文物系统性保护、标准化建设和统一监管督察,实施数字化保全、科技监测、病害治理,让文物在法治轨道上得到科学呵护、永续传承。
四 鼓励全民参与,做文明守望的践行者
践行法定社会参与机制,深化“文明守望工程”,鼓励企业、社会组织、志愿者、爱心人士通过认养认护、志愿服务、公益捐赠、文创开发等方式参与文物保护利用;支持博物馆、文保单位开展法治宣传、公益讲解、研学体验,让文物保护知识走进校园、社区、乡村、企业;畅通文物保护举报渠道,鼓励公众主动报告文物险情、违法线索,共同构筑“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协同、社会参与、全民共享”的文物保护新格局。
五 坚持依法利用,做文脉延续的推动者
坚持依法利用、以用促保,依托文物资源讲好山西故事、中国故事。规范开展文物展示利用、文旅融合、研学实践,让文物活起来。加强文物价值研究阐释,提高文物工作服务基本建设、城市更新、乡村振兴、民生改善的能力和水平,推动保护与发展协调共进,让法治守护下的文物保护利用成果更多惠及人民群众。
法安天下,文润人心。三晋瑰宝,是历史的馈赠,是文明的载体,更是我们代代相传的责任。让我们以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一周年为新起点,扛起守护使命,以最严格的制度、最严密的法治、最广泛的合力,守护好三晋大地的每一处文物、每一件瑰宝,为建设文化强省、传承中华文明、铸就民族根魂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山西省文物局
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
山西省人民检察院
山西省公安厅
山西省司法厅
2026年4月3日
编辑:叶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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